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1-02 10:18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马 骏) 近日,昭阳区财政局通过对预算单位的预决算检查,为阳光财政夯实基础。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决算公开在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责任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为强化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将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面和及时率作为监督重点,跟踪督促一级预决算部门推进此项工作。
近期,昭阳区财政局根据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昭阳区84家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真实性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检查。
通过检查,强化了各单位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化了公开的内容,强化了预决算公开的业务操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做好督促整改工作。通过检查和督促,为阳光财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