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9-11 13:53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
最近,巧家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某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某德在担任巧家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隐瞒报告个人及家人购置的房产、认购黄金、购买基金等重大事项,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未经招投标发包工程款2013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38万元。在市纪委对其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
接着,巧家县原副县长唐某彪、县政协原副主席张嗣某也先后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巧家县人大、政府、政协3名处级干部相继落马,充分显示了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
纪律审查工作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纪委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案件。以规范整治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查处整治,下大决心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对教育、扶贫、抗震救灾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征地拆迁实施、招投标组织等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督办项目,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地震恢复重建、城镇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牵头对产业园区建设、昭麻高速和成贵铁路昭通段等重大项目建设进行集中督查。同时,积极推进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2011年至2014年,威信县农业局原副局长毕某帅、“中低改”办负责人赵某采取虚列支出等手段多次骗取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专项资金25.48万元、以单位名义收取“中低改”项目工程管理费46.8万元,均存入毕某帅私人账户,其中毕某帅分得14.5万元、赵某分得22万元。毕某帅、赵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关县纪委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整合办案力量,从乡镇纪委、县纪委派出纪工委挑选办案能手、业务骨干,纳入办案人才库,全县9个乡镇、4个纪工委和2个巡视组划分为3个协作办案组,分别由1名县纪委副书记负责,采取对调查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开展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来信来访 208件(次),转立案 95件,查处领导干部 111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22人;受党纪处分 102人、政纪处分20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持续形成有力震摄,建立和巩固“不敢腐”的机制。同时,为了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市纪委还十分重视纪律审查规范化建设,出台信访举报归口管理、信访案件直接查办、领导包案、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等制度,推动纪律审查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优化办案资源,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处理关;积极采取组织培训、实战练兵、指导交流、强化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查办案件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面改善办案硬件条件,市纪委建成规范化办案点,县乡建成规范化谈话室139个,增强现代科技取证技术运用,拓展案件侦查证据收集新领域,为查办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永善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付某龙受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付某龙历任永善县莲峰乡纪委书记、墨翰乡乡长、墨翰乡党委书记,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永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2013年以来,群众不断举报付某龙的违纪违法情况。2008年至2014年,付某龙任永善县墨翰乡党委书记和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主持实施了墨翰乡金竹村道路维修、墨翰大桥至集镇的道路硬化、移民道路保通、莲峰毛坪至大兴河口通乡油路建设、全县建制村公路硬化、昭永二级路工程设计等工程项目,为了拿到这些工程,私营老板蒋某某、罗某某、曾某某等人分别送给付某龙几万至百万元不等的好处费,付某龙先后22次收受14名私营老板贿赂款263万元。
近年来,昭通市基层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反映县处级以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量不断增多。自去年7月开始,市纪委集中力量用百天时间开展“拍蝇”反腐专项行动,成立了百日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方案,掀起了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高潮,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的势头。
在整治中,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始终紧盯与农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扶贫、救灾救济、社保、低保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突出的“四风”问题,着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步调一致、整体发力,严格落实市级督导、县级领导、乡镇主导的工作机制。同时,市纪委领导分别挂案各县区督促、检查、指导,有效推动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先后4次通报典型案件26起,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大批带有病菌的“苍蝇”被拍落。
昭阳区盘河镇副镇长蒋某某等人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套取地震恢复重建资金问题,蒋某某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其余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2008年至2013年,永善县码口镇利其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顾文某侵吞“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村民计生保证金、村组干部绩效工资等4.2万元,在农村危房改造、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消除茅草房项目和办理村民落户过程中多次收受好处费4.1万元,非法占有村组干部补贴和群众补助资金6122元,顾文某被开除党籍。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查核实案件线索2729件,立案1581件,处分违纪人员178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353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严肃查办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某强、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云某、昭通市实验中学校长李成某、鲁甸县文屏镇党委书记马长某等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