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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13:57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肖荣旺)为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彝良县健全完善《县管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对乡镇、县直机关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请销假作出明确规定。
《制度》规定:科级领导干部请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领导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乡镇党委书记因病、因事请假,3天及以下的,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县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审批;乡镇长因病、因事请假,3天及以下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县长审批;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病、因事请假,3天及以下的,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乡镇、单位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因病、因事请假,5天及以下的,由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5天以上的,由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领导审批。请假期满后需续假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