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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13:53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
通知明确整治三种行为,即整治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等行为;整治借本人及家属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整治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督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自查自纠,教育帮助本地本部门其他对象消除顾虑,积极投入专项整治活动,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把握时间节点,抓紧关键环节,认真自查自纠,确保2015年3月底前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各界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主动自查自纠、不如实报告、不收手收敛的领导干部,及时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昭通市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