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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公司四措施力保电费回收率达到100%

 2015-06-29 17:36  来源:

2014年,镇雄供电公司应收到户电费37594.35万元(含税含基金),实收到户电费37594.35万元,年初结转陈欠电费5.55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收回陈旧电费5.55万元,新欠和陈旧电费都实现了百分之百的回收率,真正实现了电费回收颗粒归仓,为公司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社会效益。

2014年,因受全省煤矿关停整顿等现象的影响,镇雄供电公司电费回收工作一度陷入危机。煤矿产业作为镇雄的支柱形产业,电费占了公司电费的大头。面对公司严峻的电费回收形势和云南电网公司、昭通供电局严格高标准的电费回收考核目标,公司领导带领广大营销干部员工充分发扬南方电网公司“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及时调整电费回收策略,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和电费回收管控工作,多措并举,克服重重困难,确保公司电费经营成果取得实效,重点围绕以下三措施加大电费回收力度:

一是追费方式差异化,追费、服务两不误。对于大客户,及时与用户沟通,掌握用户生产经营情况。为有效较低电费回收风险,公司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部分大客户进行走访,以及召开座谈会,了解用户生产经营情况,根据用户经营情况采取分月,分段的电费回收方式。面对部分难缠的用户,营销人员总是苦口婆心的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说服对方缴纳电费为止。此举不但及时给客户排忧解难,而且确保电费回收工作万无一失。居民用户方面,由于镇雄县人口众多,居民客户点多面广,且用户较为分散。虽然金额不大,但是由于部分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留守的全部是老人儿童,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客户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供电所充分利用PMS系统短信平台催费功能来催缴电费。对电费回收难度较大的用户,公司采取预交电费制度,提前管控预交电费,做好电费风险预警,抓好预收电费管理,较好的规避了电费回收风险。

二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和谐透明的电费回收管理机制。公司营销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督、协调的作用,不断完善和规范电费回收制度,营销基层单位在保证日常生产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积极配合公司职能部门全力以赴完成电费追缴工作。具体做法是公司利用云南电网公司PMS管理系统,动态跟踪电费回收情况,确保电费回收工作落到实处。每个月到16日下午5点30分,镇雄供电公司领导及部分营销干部员工都会收到106573009559888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是截止当天各单位的电费回收情况通报。通报内容明确欠费金额以及相关责任人,排名情况等。该短信一直发到当月电费全部结零为止。通过电费短信回收通报,从上到下形成透明的电费回收跟踪机制。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公司电费回收情况,使得电费回收风险在可控范围。

三是积极引导客户使用多种缴费渠道,培养客户按时缴费的习惯。为了拓展收费渠道,方便客户,提高公司电费回收率。目前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合作,分别与云南云电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优付通)、邮政储蓄、农业银行等签订了代收电费协议。目前上述代收机构中,邮政储蓄已在大部分具备条件的乡镇供电所投入使用,其他代收机构正逐步完善并将投入运行。

四是积极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坚决打击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2014年开展经营检查共检查用户8680户,其中:大工业用户75户,10千伏专变用户1014户,居民照明用户7687户。2014年共计查处窃电1起、违约用电3起,追补电量99300度,追补电费49650.00元,追收基本电费95850.00元,收取违约使用电费417330.00元,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62830.00元。(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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