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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10:53——大关县国税局创建“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纪实
◆记者 毛利涛
今年9月28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命名表彰第三批“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大关县国税局正式荣膺“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这一荣誉称号。这个荣誉的背后,有着大关国税人锲而不舍的努力与付出。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付出的一种回报。
以人为本——焕发税蓝之神采
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为确保国家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加强国税干部法治教育的基础上,大关国税局始终坚持把税收宣传作为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局营造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并以“六五普法”和“税收宣传月”为主线,持续开展了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五进”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税收宣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提高。
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全市率先推行“师徒制”促进新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升。2014年8月,从云南工商学院毕业的周煜考入大关县国税局后,就与从税20多年的稽查局局长王启忠结成“师徒”关系。她深有感触地说:“刚参加工作,一点经验都没有,师傅的指点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在情况多变的稽查岗位,多次查办案件的经历迅速提升了我的业务能力。”大关国税局现有35岁以下青年干部24名,共结对“师徒”20余对,让不同岗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实行一对一帮带、手把手教授的“师徒”教学机制,搭建年轻干部培养新模式。同时,不定期和定期开展干部业务培训,组办“青干班”“干部夜校”等大力提升干部工作水平。2016年在市局岗位能手竞赛中,大关国税局的马晓曦获得“行政管理类”第一名,周煜获得“税务稽查类”第三名。同时,因能力突出和业绩显著,有两名干部被选拔到其他县局担任领导职务,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以身垂范——凝聚浩然之正气
据介绍,辖区内一企业因多次逾期申报,大关国税局送达了处罚告知书。该企业的法人多次说情希望办事干部高抬贵手,免予处罚,但工作人员每次都对其进行耐心的税法知识讲解,正确把握了法与情的关系,依据《税收征管法》对其作出罚款2100元的处罚决定,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在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中,如何把握好税收法规尺度,维护好税法的威严,是摆在国税干部面前的难题。大关国税严格规范税收程序,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翠华税务分局局长曹进和在记者的采访中谈出了自己的工作感受:我们做税务工作的人,与纳税的企业和个人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在工作中也难免会遇到朋友或领导打招呼的情况,但我们的工作是依法纳税、应收尽收,在法与亲情面前,作为执法者,我们必须以法为依据,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方为一名称职的税务工作者。坚持不收过头税,也不少收一分钱,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多交的,一分不少地退回去;该缴的,一丝一毫都不能少。”这是大关国税人庄严的承诺。2016年,大关国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一户企业多缴了5.37万元。2017年,大关县国税局主动联系辖区内的12户企业办理退税25万元。
2016年10月,县辖区内一户纳税人从贵州省取得了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款、物一致,但销售方一直没有缴纳税款,按税法规定,此发票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抵扣,这就意味着企业要做进项税转出。企业方抵触情绪很重,为此,翠华税务分局局长曹进和三次走进企业,和企业法人促膝长谈,为财务人员讲解税收知识,化解了纳税人的心头包袱。从碰撞到冰释消融,既正确履行了税法义务,又减轻了企业的涉税风险,为国家挽回了88.48万元税收,换来了纳税人的理解和敬重。
以法治税——铸就法治之灵魂
大关县经济体量小,各行业分散,不易管理。为此,大关国税从实际出发,创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举措。
“一年整治一个行业、带动规范全县税收秩序”的管理工作思路就是其中之一。该项工作以企业自查为突破口,通过企业自行申报,国税部门检查督查的形式稳步推行行业整治。但是工作中,一些企业本着少缴税的心态,自行申报不实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翻开稽查局的清理整治卷宗,上面从股东分红到业务接待,一笔一笔地记录了数页纸张。这一叠叠的纸片,凝聚了稽查干部数月的艰辛努力。他们白天深入检查、复印账目,晚上集体研究,逐笔、逐项审核……
2015年,大关国税局开展水电行业专项整治。在稽查局办公室,王启忠翻开了某水电开发公司税务整治清理卷宗,上面从股东分红到业务接待,一笔一笔地记录了数页纸,哪些项目属于应缴税的项目,哪些属于免税项目,都逐项进行了登记。别看这么几页纸片,里面却凝结了几名国税工作人员数十天的艰辛努力。通过工作人员的深入检查、核查账目,查找税收征收节点,逐笔、逐项进行审核,查出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最后须补交税款70余万元,并交纳滞纳金20余万元;无独有偶,一水电站2015年同样也补缴税款50余万元……大关国税局先后约谈了辖区内的19户小水电企业法人。2015年,在对水电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中,共查补增值税14.62万元、企业所得税112.68万元、加收滞纳金25.71万元。
通过一系列的整治,水电项目的相关企业逐步按照税收的相关规定,按时申报纳税款项。景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主动找到国税部门,与国税工作人员对接税务申报工作,从而全面理顺了小水电行业的税收申报与征收环节。
在此基础上,大关县国税局相继开展砂石行业的清理整治工作,税务干部采取倒查审查机制,先从砂石料厂的出厂数额,通过交通、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掌握基础数据后,根据砂石厂消耗的电量、油费以及从公安部门审批的炸材数量,来分析核算砂石厂的生产量,然后对应砂石采购方的来往账目,确定砂石厂的交售价格,最后核算出砂石厂应该缴纳的税收。同时,大关县国税局对全县15户砂石料厂纳税人进行全面清理,补缴税款66.95万元。2017年,大关县国税局进入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农村客运税收工作,补缴税款与滞纳金25.37万元。
通过整治,全面理顺了小水电行业、砂石料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在税收申报、征收等各个环节的税收征管工作。
大关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存在着较大的农产品发票虚开隐患。为此,大关县国税局坚持“三强化”,确保“零虚开”。2014年,大关县国税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对一户纳税人涉及农产品收购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最终掌握了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证据,该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后,涉嫌违法的公司法人受到了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20万元的处罚。通过严管严查,大关县连续三年实现了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零”发案。
通过 一系列的清理整顿,对维护地方经济秩序、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发挥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2015年,大关县国税局组织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2016年再攀高峰累计入库税收1.13亿元,得到了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