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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让“吃空饷”问题“吃不了兜着走”

 2017-12-19 16:59  来源:

 

  (通讯员  吴维维)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盐津县制定出台了《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猛药去疴、治乱重典的决心,扎紧制度“笼子”,有效预防和治理了“吃空饷”问题。

坚持源头防控,严格日常管理,防止“吃空饷”人员“钻空子耍心眼”。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备案制度,规定连续或累计3个月以上病假的,均需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且须附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检查、治疗、缴费、报销等凭证。一次性请假不得超过6个月,需连续请假的,每半年重新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有关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小病大假”“没病装病”现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调借调或挂职期间,原单位定期了解其工作情况,借入或挂职单位每3个月向原单位出具有关人员考勤及工作情况证明,杜绝个别人员“钻空子耍心眼”。

紧盯薄弱环节,严格工资管理,强化“吃空饷”整治“更及时更规范”。汇编完善干部人事管理系列文件,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工人事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防止因单位政工人事政策不熟、工作不力,导致的“吃空饷”行为;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职务职级晋升、岗位等级调整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严格执行病事假、受党纪政纪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等情况有关工资、津贴补贴、考核等规定,让“吃空饷”问题得到及时准确清理整治。

注重治乱重典,严格责任追究,定让“吃空饷”行为“吃不了兜着走”。对“吃空饷”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查实的问题“零容忍”。除对因个人弄虚作假“吃空饷”情况进行问责处理外,对因单位管理不力、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工作不力、县内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等情况造成“吃空饷”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治乱重典、从严问责,用强大的惩戒力和震慑力,让“吃空饷”行为“吃不了兜着走”。

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监督举报,杜绝“吃空饷”问题“一而再再而三”。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6家部门联合组成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等信息的资源共享;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示单位工资发放、人员编制等情况;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拓宽监督范围渠道,把整治清理“吃空饷”问题常态化,杜绝“吃空饷”问题“一而再再而三”,隔靴搔痒屡治不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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