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12-26 15:45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征宇 胡贵雄)12月23日,彝良民政局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对全县6476名残疾人发放了2017年第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142万余元。此次发放严格按照“乡镇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开展相关审核及发放工作,共发放完成了残疾人“两项补贴”6476人142.032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彝良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彝良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据统计,截止目前,彝良县已累计发放完成2017年1至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516.185万元。彝良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总人数、拟新增人数,于每月15日前报送县民政局,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补贴范围。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原则上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定期复核和低保对象复核同步进行,重度残疾人可每年复核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