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12-19 08:45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锁 柱)今年以来,鲁甸县总工会在做好工会组织建设、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鲁甸县总工会成立了领导组,印发了《昭通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南》和《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进一步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奖励方式、开展工作的程序和技巧等,为更规范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明了方向。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写进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工会重点工作来推进,与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县总工会还多次与县人社局、工商联召开专题会,明确三方的工作职责。全面发动,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劳动法》《工会法》和《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职工和企业达成共识。县总工会还深入各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相关培训工作,加强监督,督促检查,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同时在提高工会工作者谈判水平上和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抓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检查、监督和履行工作,增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约束力,切实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
现在鲁甸共有非公企业121家,25人以上规模的企业有13家,25人以下的企业有108家。截至目前,鲁甸已签订25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专项合同12份,涵盖职工3550人;签订25人以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9份,涵盖职工123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13份,涵盖企业72家,涵盖职工628人;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份,涵盖43家个体工商户共326名职工;今年新签订民办幼儿园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份,涵盖17家幼儿园共273名职工。今年鲁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共计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37份,覆盖153家建会企业,涵盖职工4900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率保持在建会企业数的100%,超过市总工会下达的90%的任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