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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中学教师对学生罚款 校方:属个人行为

 2017-11-09 15: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昆明一中学教师对学生罚款

云南昆明第十中学被曝光有老师向做错题的学生罚款,做错一道填空题被罚50元,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遭罚了几百元。记者了解到,昆明第十中学为云南省属重点中学,校方表示罚款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目前学校已向家长退款并道歉。

期中考试罚款近4000元

错题罚款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源于一名老师的“自曝”,一名叫赵沙的老师在网上晒了一张“账单明细”,称仅11月7日这天因期中考试错题收到的罚款就高达3950元。紧接着,其还向家长公布,“下个月8单元有课文活动,全班水果、酸奶、面包费用从这里出!进步的同学也会继续奖励,费用由张伯杨妈妈负责收取、管理。”

记者联系到一位昆明十中2019届6班学生的家长,据其讲述,赵沙是这个班级的英语老师,她曾于本月5日在家校互动平台“互学通”上发布了一条向期中考试课文填空题型出错的同学每题罚款50元的信息,为的是对学生提出警告,随后家长通过发红包或孩子携带现金到校的方式纷纷缴纳了“罚款”。而赵沙自己发到网上的“账单明细”则是为了向家长公布所收罚款的使用去向。

一些家长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老师的罚款行为是敢怒不敢言。

校方和督学已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昆明第十中学为云南省属重点中学,涉事的班级共40人左右,除去“账单”中获得奖励的12名学生,剩下的人全部被要求罚款。

除了课文填空,老师此次还设置了另一项罚款内容:“孩子们自己定一个考试的目标分,差一分罚十块。”

而据学生家长反映,老师的这一系列罚款行为事先并未征得家长的同意,即便班级有家长委员会,但也从未就此事进行充分讨论。此次有学生被罚四五百块钱,家长表示难以接受。

记者昨日致电昆明第十中学,校办工作人员表示,刚刚了解到相关情况,英语教师的罚款行为未获学校批准。目前,学校与当地督学正一道着手调查此事。而当地督学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没有任何权力对学生进行罚款,一旦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询问校办工作人员,赵沙老师在留言中提及的“进步的同学也会继续奖励”是否意味着此前就有教师存在类似经济赏罚的行为?工作人员表示并未听说。

记者多次致电赵沙本人,但均被挂断。

被罚钱款已被全部退回

11月8日下午,6班家长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学校已分别于当天中午和傍晚紧急召开家长会,并分批退回了违规收取的款项,校方领导向家长道歉。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解释,罚款是《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体的教师还是学校都没有权力罚款。鉴于该类行为不仅没有法律支撑,还将使学生心理产生阴影不利于其发展,家长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获得恰当的解决。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家长委员会应成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实现家校教育的互动以及监督学校教学行为的功能,切莫沦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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