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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09:19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肖荣旺) 今年以来,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整治“微腐败”,着力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侵占克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基层和谐。1至10月,全县共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18件23人。
加大问题线索收集排查力度。通过设置“微腐败”举报箱、公开县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纪检机关信访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运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从群众诉求反映中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包乡驻村,突出对信访举报量多、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排查;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和县直相关部门全覆盖进行问题线索排查。1至10月,全县纪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共梳理排查“微腐败”问题线索117件,列入初核111件。
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归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微腐败”问题线索专门台账,严格分流办理,实行每月对账、销号管理,并时时跟踪、定期督促办理情况,确保每件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清晰、办理结果清楚、处置答复到位。
坚持直查快办严肃处理。把查处“微腐败”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直接核查、直接立案,同时整合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人员力量,形成合力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1至10月,全县共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18件,其中贪污挪用5件、截留私分5件、侵占克扣5件、优亲厚友1件、吃拿卡要2件;处分党员干部2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 1人、村组干部22人;对11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