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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通过省级验收

 2017-10-31 10:00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宽)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考核组在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随同下,对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考核验收。

近年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认真研究了原工作区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上级院标准,投入资金进行了升级改造,于2016年4月26日完成了升级改造工作,在新办案工作区改造过程中,该院多次邀请技术专家给予技术指导。

考核组在听取了该院工作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走进办案工作区实地查看了询问室、谈话室等建设情况,同时根据相关的技术参数,查看了该院案件办理的同步录音录像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考核组对该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作验收评定标准》,为该院颁发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合格证”,该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正式通过验收。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院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细则》的标准要求,继续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为更好地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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