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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 17:35为建立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含市委市政府政研室、市直工委及市委办公室管理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昭办发〔2017〕17号)要求,现将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法律顾问3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云南省范围,以昭通市执业律师为主体,吸收外地优秀执业律师为补充。
三、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且应当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副主任职务;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 本人曾受到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
3. 为达到被选聘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4. 不适宜担任选聘单位公职律师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昭通市委办公室办文科(联系电话:0870-2133458)。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中共昭通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及昭通新闻网(www.ztnews.net)下载。报名登记表应经所属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明确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从事法律工作年限等)及所在地司法局(司法局重点审核从业经历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审核盖章,《报名登记表》应填写一式三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 能证明本人律师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主要包括公告、报名、评选、公示、聘任五个阶段。
(一)公告阶段。在红色扎西网及昭通新闻网上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接受社会咨询。
(二)报名阶段。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
(三)评选阶段。由市委办公室牵头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业务骨干各1人组成法律顾问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评选采取面试打分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占60分、组织考察占40分),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
(四)公示阶段。根据评选情况,法律顾问评选工作小组提出拟选聘人选报市委领导审批后,在红色扎西网及昭通新闻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任阶段。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委领导审定,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任书。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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