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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09:35区政通〔2017〕23号
为依法加强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确保黑颈鹤及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昭阳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保护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9月3日起,大山包自然保护区将开展封闭性资源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区内所有人类活动必须进行申报批准。
二、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媒体擅自发布大山包自然保护区旅游信息及旅游宣传广告。
三、云南省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要加强执法巡护管理工作,组织执法巡护管理人员在保护区各主要路口和重点区域设置哨卡,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所有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当地居民(含炎山、田坝、大寨子及四川方向过境人员)进出保护区时可继续通行,但应服从保护区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四、对不服从保护区执法巡护人员管理,非法进入大山包自然保护区且造成自然资源破坏的车辆或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