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善警方
2017-09-26 15:15昭通新闻网讯 近日,一男子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肇事逃逸,被永善警方处以罚款1900元、并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记驾驶证12分。
8月30日凌晨2时许,家住四川雷波县的谢某某,在永善县城驾驶一辆车牌为川LM***3号小型客车,沿兴盛路向8号路联道行驶,当车行驶至兴盛路终点50米处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车牌为川QM***2号的车相撞,致使该车又与另一辆车牌为云CK***2号的车相撞。肇事后,谢某某继续驾车离开现场。当车行至原景新加油站门口处时,又将道路右侧的路灯杆撞断,并与停在人行道上的车牌为云CJ***8、云CM***5、云CG***5三辆摩托车及一辆车牌为川G16***1号的电动车相撞,后谢某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致七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而谢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肇事逃逸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警方决定给予谢某某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记驾驶证12分。
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