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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5 10:14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征宇 胡贵雄) 9月1日,彝良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发放完成了2017年第三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共为全县15个乡镇的708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资金218.4万元。发放过程中,彝良民政局认真审核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规范发放程序,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通过农村信用社 “一卡通”形式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孤儿手中。截至目前,彝良县已累计发放完成2017年1至9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654.53万元。
近年来,为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及健康成长,贯彻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彝良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检查《孤儿档案》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立卷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相关要求,查阅每一名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信息证明材料,甄别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建立《孤儿档案》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登记入册,专柜保管。认真核对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检查经确认的领取补助的儿童是否与信息系统内的孤儿本人一一对应;检查孤儿实际人数、档案数与录入系统内的孤儿人数是否相符;排查不符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但已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弄清姓名,发放人数、发放资金数额,及时停发基本生活费并做好后续工作;检查系统内感染艾滋病儿童是否按家庭情况进行“归类”,放错位置的是否变更儿童类别;检查部分超龄但因在校读书延期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人员的相关情况。核查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配套补助标准的要求,认真核对本县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是否达标。检查核对结余资金。认真检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否按照各年度月人均补助标准足额发放、是否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和孤儿基本生活费累计结余资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