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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09:31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郑 平) 自鲁甸6.5级地震发生以来,短短三年时间,地震灾区实现了涅槃重生。回望过去3年,从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参与抢险救灾到临时安置再到恢复重建,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投入、快速跟进,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注重发挥监察督查合力,为实现廉洁救灾、阳光重建提供了坚强保障。
建机制,压责任。地震发生后,纪检监察机关一手抓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一手抓作风纪律和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落实、工作协作、信息报送、台账联管、惩戒通报5个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细化监管措施,形成县区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市级职能部门抓行业监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格局。
盯重点,严监督。围绕恢复重建重要时间节点、决策部署落实、政策措施执行、干部作风纪律等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综合巡查,零距离开展监督检查、全覆盖落实主体责任、面对面督促整改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重建项目规范高效实施,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干部纪律作风严明。市县共计组织综合监督检查20余次,参与部门18个,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对工作推进滞后主责单位、挂钩包保单位和人员进行诫免谈话261人次,梳理汇总问题43条,提出工作建议36个。
勤纠偏,重问责。统筹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和教育、卫生、公安、工信等有关部门工作力量,采取不发通知、不用陪同、直插现场的方式,对恢复重建“八包八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的追责问责力度,公开通报包保单位和干部驻村工作不扎实、制度执行不到位、日常监管不严格、工作落实有差距等问题。三年累计发出监察建议31份、通报批评市县7家单位27人,约谈6家单位主要领导;对包保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恢复重建督办通知19个,梳理问题清单2期,责成6个相关单位限时办理;开展责任倒查,问责单位11个,问责干部38名。
三年来,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行为。救灾应急期间,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规问题5件7人;恢复重建启动至今,受理信访举报293件,立案审查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7人,以过硬的作风、高效的行动、严明的纪律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向灾区群众、上级党委政府交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