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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基金岂能流入个人腰包

 2016-05-17 08:46  来源:

肖之云

湖北省黄梅县新农合医疗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从事新农合补偿工作中勾结社会人员,骗取新农合资金。近日,该县法院依法对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2013年底,黄梅县检察院民行科办案人员向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提供了一条线索,该县新农合医疗领域存在渎职行为。该院反渎局立即进行秘密调查,收集到了合管办部分工作人员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外伤患者的医药费违规报销等情况。随后,该院反渎干警到县法院调阅了近几年判决的交通肇事案件判决书,与合管办报销住院费用的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发现有很多已获得赔付的患者在合管办又报销了住院费用,这些费用大多是洪仲刚、吴昊两人审核的。随后,该院将二人传唤到院。二人交代,2011年至2013年,他们伙同时任出纳盛国武与社会人员余演成(另案处理),由余演成收集不能纳入新农合报销的外伤住院病人住院发票及相关资料,由合管办审核报销并私分,使新农合基金遭受损失58万余元,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

他们还交代了为找稽查人员签批假外伤住院病人调查表,而向稽查人员行贿的事实。2011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合管办副主任杨家茂、稽查股股长周楚雄在履行对外伤病人住院补偿调查审批过程中,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明知一些外伤住院病人不能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但在收受洪仲刚、吴昊等人的好处或请托后,不经调查便审批,涉嫌滥用职权罪。

为了全面收集证据,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到交警和保险部门调查外伤病人资料,查明外伤病人是否已得到赔偿等情况;一路将合管办提供的外伤病人报销住院费用台账与交警和保险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从中找出二次报销住院费用的外伤病人。最后,全面掌握了合管办相关人员的作案方法:一是合管办内部人员相互协作,各自利用手中的审核、复核、批准等权力,合伙帮助已获得其他赔付的外伤病人在合管办再次报销住院费用,所报费用报销人得一小部分,剩余的由合管办内部人员均分;二是合管办相关人员与社会人员相勾结,密切分工,由社会人员在社会上收集外伤病人住院资料,交由合管办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将所报费用按约定分配。

查清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涉嫌渎职、受贿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和犯罪方法后,该院立即对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寻找证人近1000人次,调取证言证词1200多份,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共立案侦查7件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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