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4-25 09:59徐清
为何景点“天价”餐饮屡见不鲜?一方面在于旅游消费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更为突出。游客往往对旅游目的地充满了兴趣和神秘感,不了解当地餐饮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宰客”认定标准不明让政府监管力不从心,即价格高到什么程度可认定为“宰客”?如连云港“165元天价炒面”曝光后,经当地消协干预,游客最终支付35元,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却有网友认为炒面仍超出市场价,执法机关有“护短”嫌疑。再比如有网友微博爆料在丽江“被宰”:335毫升的可乐8元、炒饭22元、米线16元,不仅没有博得同情,反而引起网友抨击:这还嫌贵?穷就不要出门旅游!
显然,有效遏制景区“天价”餐饮,除了依法惩治黑心商家外,关键应健全完善规则,实现对景区餐饮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尽快出台“宰客”认定标准,可仿照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标准,划定景区餐饮上浮价格的合法与非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明确商家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景区餐饮企业在显著位置公布餐饮原材料的当日市场价,矫正游客信息不对称地位;制定各地特色餐饮标准,安徽通过在4A以上景区推行“诚信菜单”,统一当地六大特色菜系、常用40道名菜、点心、茶品的标准和价格的做法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