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4-25 09:58连真
景区餐饮之所以能喊出“天价”,除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流动执法机制的缺失外,还在于许多游客不敢也不愿维权。
出门旅游时要多学习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与维权途径。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在景区消费时要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尽量避免“价格陷阱”,把价格和质量单位问清楚,再去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当合法权益受损时,游客应合理控制情绪,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选择报警。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把所有能够证明商家构成欺诈和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证据保存好,比如手机录音、拍照。一旦发生纠纷或是恶化到治安事件甚至刑事案件时,将这些证据提交有关部门,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介入,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