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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15:51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戈立雄 杨凡)近日,永善法院在办理原告杨某诉汪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联系原告杨某得知,杨某立案后就外出浙江打工。法官通过电话释名法律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杨某回心转意,告诉法官他愿意撤回起诉,但他立案后就外出浙江打工,现刚找到工作,加上路途遥远,来回车费和各样路途开支需要几千元,看有没有其它办法。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手机号码实名制为载体,采用通过手机短信办理撤诉的方式办理了该案。
承办法官亲自到永善县务基镇务基村波车二社原告杨某家中,核对了原告杨某及杨某母亲陈某户籍信息,确认了其母子关系并通过原告杨某母亲陈某的电话当场联系原告杨某,由杨某通过他的手机委托他母亲陈某办理,撤诉的委托书发短信到他母亲陈某的手机上,再让陈某拿着委托书短信拍照后连同撤诉申请附卷存档。永善法院手机短信调撤案件的方式成功办结了一起相隔千里的离婚起诉,挽回了一个破碎的家庭,最大程度方便了群众,节约路途成本数千元,真正体现了急群众之急、想群众之想,把群众的事当成“亲人”的事,记在心上,扛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