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盐津县检察院“四个精准”措施确保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扎实推进

 2016-09-13 09:25  来源:

今年以来,盐津县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精准定位、精准调研、精准把脉、精准施教“四个精准”措施,扎实开展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服务和保障扶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一、精准定位,有的放矢。一是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制定下发《盐津县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实施方案》,以扶贫、惠农等民生领域为预防重点,包含公共设施建设、扶贫贷款发放、土地出让、设施农业补贴、贫困低保金、贫困学生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涉及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土地征迁、收购储备环节等项目资金的申请申报、核实审批、管理发放情况等十余个项目,实现专项预防全覆盖无死角;规定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分宏观分析、深入调查和整改回访三个阶段进行。

二、精准调研,理清底数。一是建立惠农扶贫领域项目台账。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扶贫办和民政局等扶贫部门联系,全面掌握全县贫困人口、扶贫项目、区域分布、资金安排及使用等情况,按年度分乡镇建立惠农扶贫总台账;二是组织专项预防调查组。成立专项预防调查组,深入乡镇开展摸底调查。通过与基层干部座谈、查询台账,走访农户、等方式,摸清贫困村、户实际情况以及惠农扶贫资金的具体流程和实际拨付情况,确保预防调查工作全面、深入、到位。三是召开专项预防调查工作会。对扶贫项目中涉及到的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到户增收补助、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扶贫子项目进行统计,对今年以来扶贫办完成建档立卡系统中脱贫人口标注和新增贫困人口录入工作开展同步监督,确保预防建议科学、准确、可行。

三、精准把脉,对症下药。一是预先重点分析研判。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重点剖析,准确把握职务犯罪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和规律特点。充分运用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在招投标程序上的审查优势,对扶贫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滋生腐败的环节进行研判,确定风险防控点;对参与招投标的扶贫项目资金在立项、审批、拨付等各个环节实行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使预防工作深入到扶贫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二是跟踪对策建议落实。根据第一手材料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回访,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确保预防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专项活动以来共撰写专题报告3篇,发出检察建议3份15条。三是强化专题预防成果转化。督促招投标项目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廉政承诺制,筑牢依法监督防线,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四、精准施教,力求长效。一是多渠道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协调惠农扶贫主管部门共同开展预防宣传活动,利用村务公开栏、基层检察室、检察警示教育讲座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惠农扶贫领域政策和法制宣传力度。二是全覆盖深入警示教育地域。到各乡镇开办警示教育讲座,以村干部和经手本村财务的成员为主要授课对象进行廉政讲座。三是丰富警示教育内容。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岗位特点,结合本地惠农扶贫领域案例,编制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和宣传读本,以真人真事展现案情,以鲜活的形式解读法律,直观展现了职务犯罪罪名和适用,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进行了清晰解读。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引导和约束基层党员干部严守权力边线,敬畏法律红线,持续收紧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紧箍咒”。2016年先后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警示讲座和宣传活动33场,发放警示资料760余份,有力推进了专项活动开展。

作者:吴越 本文来源: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   责任编辑: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