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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12:51证监会债券部日前表示,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笔者认为,对于失信者,资本市场必须坚决对其说“不”。
诚信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资本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价值目标。建设一个高度诚信的资本市场,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如果资本市场的参与者缺少信任、缺乏信赖、缺失信用,必然会破坏市场运行的基础、动摇市场的信心,市场也就失去了根基。
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是不得不打的重要战役。这一点,2014年6月份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也已经予以明确。
对失信主体最基本的惩戒是什么?笔者认为就是要对违法失信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又快、又准、又严地打击各类违法失信行为。至于打击的重点,主要是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客户、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大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中介机构严重失职等严重背信行为。而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当然,严厉查处、打击只是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自身追逐利益和信息不对称等特性,还需要参加市场的交易主体具备较高的诚信意识。
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而言,要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的态度,做到信息披露、发行申请文件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行为,对于公开承诺要说到做到,不能说变就变,或者只是停留在文字层面拿不出实际行动;对机构而言,要做到真正维护客户的权益,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要有职业道德底线,严守执业准则,切实勤勉尽责;公司的董、监、高等要履行自己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各类投资者,要依法、诚信投资交易,远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
今年7月初,证监会通报了2015年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情况:2015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523家,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1308名,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行为共2417起。同时,2015年,资本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失信行为,包括传播虚假信息、违反承诺减持、参与客户配资、妨碍监管调查等违法失信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登记备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方面的违法失信行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违法失信行为等。
有鉴于此,证监会明确表态,今后将继续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诚信建设,推动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信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失信行为的不断出现,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致使投资者信心受到严重挫伤。所以,资本市场必须对失信行为说“不”,对失信者说“不”。(朱宝琛)来源: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