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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12:17“关注网红”系列评论之二
马若虎
假如你想当网红,你想当什么样的网红?
有篇文章提到,作为草根明星,网红自然地拥有了明星的共性。他们是大众传媒和文化工业的产物,也需要通过包装炒作和群体狂欢来凸显自身价值。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存在都变相折射出时代语境下大众心理的“暗角”。从互联网早期初睹世界的窥私、猎奇,到后来网络普及后的非理性狂欢、个性化表演,再到当下的整形美女、吐槽达人,网红占领的阵地正是被主流文化忽视或遮蔽的区域。可以说,越是不合流俗,越易于催生网红。
这样看来,网红算得上另类,即便不是另类,也要充满个性、与众不同。总之,很多人都想当网红,但不是谁都能成为网红。为什么?可能是因为特点不够突出,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可能是因为脸皮太薄,胆子太小,做不了大尺度的事。有的网红自身也没什么特点,却擅长做大尺度的事,什么新奇做什么,什么抓眼球做什么。在一些网络直播中,为了增加点击量,主播不惜使用暴力、涉黄、猎奇等手段。红是红了,可这样的红对社会有益吗?又能维持多久呢?
4月8日,文化部下发了第25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列入查处名单。6月初,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通报,共有9家直播平台的40名主播因在直播时存在涉黄等违规情况,将被永久封禁,之后再无注册通道和直播空间。
对网络直播平台乱象不可放任自流,对不正当的网红现象要坚决抵制。因为网络直播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内容本身,光靠网红的颜值和一些“打擦边球”的低俗内容终究只是一种快消品,不可能成为市场主流。而一些低俗内容很容易对青少年群体造成思想上的误导和价值观的扭曲,极大地腐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假如你想当网红,千万别走哗众取宠的路线,千万别当逾越道德底线和法律规定的网红。也许有人不以为然,觉得成为网红的任何途径,都符合这个时代的价值多元性。的确,我们承认并倡导价值多元,但多元不是挑战公序良俗,不能充满阴冷丑恶。我们需要的网红,社会认可的网红,一定是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一定是传播了正能量、具有正面效应的。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网红的示范作用也是巨大的。为孩子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假如你想当网红,你就应该当这样的网红。
评论之一:网红低俗炒作下的“娱乐至死”
扬名立万之心,古已有之,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今昔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如果说过去的人想出名,凭的还是令人叹服的好风骨和真本事,扬的是“美名”,而今有些网红以“搏出位”或“秀下限”而出名,出的是“恶名”、“臭名”。过去,“臭名昭著”还是个彻头彻尾的贬义词,现如今在一些人心里却成了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