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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12:02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昭通政法委高度重视,“四结合”学习《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锻造政法过硬队伍。
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相结合。《条例》是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委领导要求原滋原味学习《条例》,贯穿到“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来,作为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的必选课,采取专题学、集中学、灵活学等形式,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和要领,让政法干部戴上纪律“紧箍咒”,自觉接受监督,使“不敢、不能、不会”成为常态,树立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管副书记对书记负责,内设科室、合署办公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副书记负责,科室一般人员对科室负责人负责,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把责任压下去,把学习条例转化为自觉行动,对《条例》中规定的情形坚决问责,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思想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业态。
与政法业务工作相结合。紧扣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主题,与防控建设、综治维稳、执法监督、依法治市、安全感满意度、司法公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条例》为标准,保持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形成进位争先、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平安昭通、法治昭通作出新的努力。
与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把贯彻《条例》与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的目标,要坚决对开“天窗”、留“暗门”开刀,加强政法队伍干部长抓常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进政法工作,以铁的纪律从严从实管理干部,打造一支精细化管理、全面化服务的政法干部队伍。
作者:李健 本文来源:市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