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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09:02为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规范管理,防事故、保安全,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维护社会稳定。昭通市狠抓公共交通安保建设和谐公交。
一是落实安保责任。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动,公司强化管理,社会各界参与”的原则,出台公共交通安保意见,落实县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公安、交通部门第一责任,行业管部门和落实公交公司具体责任,确保公共交通安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规范防控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加强公交防控体系建设,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每台公交安装视频监控,采取GPS定位查询、跟踪,目前全市所有公交都安装视频监控,行车记录纳入动态管理;公安重点加强指导,整合运用城市区重要卡口、路段视频进行监控,提高防控面。落实住建部门在规划城市建设把公交技防设施体系纳入规划,通过部门联动,规范配备视频监控系统。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公交驾驶员安全培训,增强防范意识。公安针对重点线路、重要站点,加强大巡逻防控排查,抓源头预防;重点时段加派巡特警进行巡控排查、屯警街面;建立公交安监制度,进出站口全程安监,最大限度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制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运品上车;坚决预防和制止各类安全事件,确保公交规范管理、运营安全。
四是严格考核推动落实。2月份综治、公安、交运、住建四部门联合出台《昭通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昭公治〔2016〕3号),明确了县区、部门的考核责任,将公共交通安保纳入责任县区、部门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内容,通过从严管控、措施落实、考核推动,有力推动公共交通安保工作扎实开展。
作者:李健 本文来源:市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