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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0:50近年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始终注重保障民生,服务基层群众。在扶贫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该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行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并从源头上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部署,成立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小专项”的形式,采用“挖窝查串”的方法,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15年至今1年半的时间里,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涉案9件10人,件数占69%,人数占71%。通过案件查处,震慑了基层组织干部,促使他们敬畏法纪。
在让基层组织干部不敢腐的同时,该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使他们不愿腐,不能腐。2015年,检察长肖开文带领干警,深入全县9个乡镇,以“明确行为禁区,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为9个乡镇的党委政府干部职工、村“三委”主要成员千余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帮助基层干部提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今年,为进一步预防村“三委”成员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环境,确保新一届村“三委”班子廉洁自律,正确履行职责、服务精准扶贫、树立良好形象,对新一届村“三委”成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扶贫攻坚”为主题的警示宣传教育。县委书记陈刚对该院在“村官”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这项工作的开展很重要,准备要充分,内容要丰富,确保让干部入脑入心,见到成效。”为保证此次警示教育有序进行,该院还与县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科学统筹警示教育活动与工作实际联系,精心组织、主动对接,确保警示教育对象全员参与,使警示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已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警示教育8场,受教育人数800余人。在警示教育中,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用浅显易懂、入情入理的方式,从情与法,算好人生经济、政治、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账开展警醒和启示,进一步提高农村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从教育培训、健全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等方面提出预防建议,帮助乡村建章立制,完善廉政制度。
通过对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集中打击和深入预防,顺应了广大群众的殷切期待,提升了基层干部的廉政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推进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