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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10:17中国保监会推出“以房养老”试点近两年后,全国四个试点城市成效并不乐观。目前,全国反向业务投保人共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仅47人38户,其中北京18 人12户,上海13人11户,广州14 人11户,武汉2人1户。为何“以房养老”试点的数量比较少?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和传统观念有很大的冲突(6月1日《信息时报》)。
所谓“以房养老”,说简单点,就是老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由保险公司支付养老金,但老人直至身故都可以一直住在房子里,身故之后由保险公司处置房产。这种设计当初被宣传为“全世界公认的模式”,但是事实胜于雄辩,“以房养老”参与者少得可怜,如果不能直接说“试点失败”,至少可以说基本没搞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单单是传统观念的问题吗?我以为这样的解释,其实是对现实的回避。理论层面的合理性,之所以成为现实层面的开玩笑,必有其背后的理性原因。站在老人的立场,确实大部分的老人更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但更重要的是,有房子特别是有多套房子的老人,往往并不缺钱花;那些真正缺钱花的老人,要么没房子要么房子没产权(比如农村老人),想“以房养老”也没办法。所以,“以房养老”充其量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以房养老”之所以对有房子的老人缺少吸引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钱太少了。国内推出“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暂时只有幸福人寿一家,根据“幸福房来宝”产品的相关条款,一套100万元的房子
(这是保险公司的估价,而非市场价),60岁老头每月只能拿到2514元,如果是老太太,则只能拿到2082元。老太太拿的少,是因为他们认为,女性比男性可能活得更长。
看看,就这么点钱,还要赌谁活得更长。如果老人直接把房子卖了呢,可能得到120万元甚至更多,把这些钱购买国债或者固定收益产品,哪怕扣除租房费用,收益大概也相当于保险公司给的钱,而且不用拼寿命,还能把本金留给子女。所以,“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对老人没有太多吸引力。
那么,保险公司为何这么“抠门”这样追求“暴利”呢?其实,他们也有他们的苦衷。即便政府部门强推,保险公司仍然对“以房养老”不热衷,原因其实不难理解。房价是有风险的,谁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后房价会怎么样,倘若大跌了怎么办?还有,70年产权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明确,老人的房子到保险公司手上的时候,很多都到期或者快到期了,假如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又该怎么办?房地产火热的时候,再老的房子都有人要,可等到保险公司将来出手的时候,真有那么容易吗?
所以,“以房养老”试点效果不佳,不只是观念的问题,而是市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