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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18:57为顺应司法改革趋势,推动和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鲁甸县在县法院成立了全市首家家事少年审判庭,为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了新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家事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传统的分类审理方式已无法实现对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针对案多人少的矛盾,鲁甸县法院进行了优化重组,成立了少年家事审判庭,从审执部门中抽调精兵强充实到家事少年审判庭,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审判的效能。
少年家事审判庭成立后将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式、简便易行的措施等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成立,明确了家事少年审判庭案件范围:1. 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包括离婚、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等,附带案件包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财产分割等;2.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3、亲子关系案件,包括确认亲子关系、否认亲子关系;4、收养关系纠纷案件;5、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6、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7、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少家事案件;8、反家暴维权案件。
少年家事审判庭成立后,鲁甸县将以家事少年审判庭成立为契机,着力将其打造成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全面保护的维权岗,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开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新局面,努力塑造鲁甸司法新亮点。
作者:戈立雄 祖克磊 本文来源:鲁甸县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