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4-28 14:23贾阳
近日,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首届“民法典编纂背景下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来自科研院校、立法部门、司法部门的12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围绕民法和商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表示,民法典编纂要分两步走:一是编撰民法总则,二是整合现行法律体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提出,民法学与商法学之间应加强交流,民法典编纂中还需要加强私法和公法之间的交流与对话。范健还认为,在目前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需要采用民商分立体例,我国在民法典之外,需要制定一部商法通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表示,否定制定商法典的需求是没有真正理解民商法本质区别的表现。清华大学教授崔建远则认为,民法、商法合一并不会对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很多问题的发生并非因为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提出,无论商法典是否制定出来,商法总是民法的特别法,民商分立与合一的讨论应当更强调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