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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自留山 滥伐也涉罪

 2016-04-25 09:51  来源:

李国民

未办理采伐许可证,自认为树林是自己自留山上的,就可以随意砍伐。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将犯罪嫌疑人刘吉舟提起公诉。

2015年9月8日,为了清山造林,刘吉舟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5名民工,准备将其位于冠山乡福全村庙上组“焦坑”山场上的林木砍伐,“焦坑”山场属于刘吉舟的自留山。当日,刘吉舟带领工人到达现场,工人们便自带锯子、柴刀在山场上将阔叶树、杉树、马尾松等树木砍伐。因天气原因,被砍伐的树木案发时仍留在山场上。经测算,采伐林木立木蓄积达34.44立方米。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以为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不经有关部门批准、未领取采伐许可证就自主采伐,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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