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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09:48杨健鸿
“昆明市西山区的律师代理西双版纳州的案件,到西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办理异地申请阅卷、会见预约事项后,就可以直接到西双版纳州去会见当事人、阅卷……”在近日举行的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道。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近日,云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以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从不公开、选择性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
“昆明市五华区居民小刘在广州市涉案,其亲属、辩护人只需到五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申请办理异地查询业务,再登录该账号即可查询案件信息。”沈曙昆举例说。根据《实施细则》,今后云南省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案件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除可以直接去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现场查询案件信息外,还可以根据检察院提供的网上查询账号,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并且可以随着诉讼程序进展进行多次查询。
据悉,云南省检察机关还将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众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深入监督。今后,公众可以通过各级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案件信息,检察机关也将主动通过检察服务大厅、微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从2014年10月1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云南省全面上线运行以来,该省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累计点击量达435749次,全省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405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94条、公开法律文书23745份、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