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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批“特事特办”:有官员暗行“私事特办”

 2016-04-11 10:10  来源:

在基层治理中,不少干部群众对“特事特办”颇感困惑。一些群众急难之事,一经“特事特办”,往往解决得既快又好,群众为之点赞。也有一些污染危险项目,一被要求“特事特办”,便一路绿灯,给地方发展埋下隐患,群众忧心忡忡。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特事特办?

正所谓“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过于循规蹈矩,不立足实际机械地按老套路行事,容易导致治理僵化。从历史看,改革旧制度,往往靠那么一种闯与冒的精神,在先行先试、特事特办中找到新的出路。而在日常治理中,特事特办也成为一种超越庸常、突破惯例、提高效率的特殊方法。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激情岁月,特事特办正是一把刺破“铁板一块”僵化体制的利刃,帮助我们“杀出一条血路”,走上了快速发展的康庄大道。

但也不能不看到,特事特办正因其特殊性,很容易在实践中走偏变味,被滥用、误用。比如搞旧城改造,不惜违法强拆;“重点工程”竣工剪彩,征地手续尚未补全;明知环评不过关,却给项目特殊便利,等等。特事特办不仅可能异化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还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譬如,有的官员打着特事特办之名,暗行“私事特办”之事,趁机多贪多占,有的甚至变相搞利益输送,以公帑入私囊。以致群众戏谑:“特事特办,腐败翻番”。

因此有人说,特事特办这把利剑,就看掌握在谁手里。秉持一颗公心,它就能刺破僵化的规则束缚,更好为民造福。但若心怀“小九九”,它就会绕开各种正当规则,破公义而开私门。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实践表明,好心也未必都能办成好事。正确的事,也需要正确地办。现代公共治理,规则制度是最基本的元素。若动辄特事特办突破既定规则,对制度失去基本敬畏与遵从,则与法治社会相去甚远,必然导致违纪违规不断,社会运行秩序混乱,特权、潜规则等盛行。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尊重规则、崇尚法度,乃是社会进步的基石。今天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应当更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强化法治精神、规矩意识,习惯依法依规办事。今天的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关乎治理的一整套法规制度体系日趋成熟完备。个人办事、行政审批、改革创新,都逐步于法有据、有规可循。即便遭遇危急时刻、突发事件,相关应急处理机制也日渐健全,极少需要倾注特殊的行政资源,绕过规定的处理流程。在现行公共治理中,主要矛盾是不按规矩行事的问题,而不是规则不适宜必须突破的问题。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依法依规是大势是主流,特事特办应当逐渐淡出我们的思维视野与行为习惯,决不能大行其道。如果遇事总想特殊对待,有问题总依赖超常手段,决不是社会的福音。即便在规则阙如或已不适应需要等特殊情况下,有些事情需要特事特办,也要有“特”的规矩,在法治轨道下依法办理。必须明确特事“特”在何处,特办“特”由何规?不能逾越哪些原则底线,如何监督问责?唯此,方能让特事特办套上制度的“紧箍”,不致成为徇私牟利工具,而在特殊情况下,也能成为实现善治的有益补充。(李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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