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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六观”贯穿于侦查监督工作全过程

 2016-04-05 07:48  来源:

高检院侦查监督厅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六观”与会干警纷纷表示

将“六观”贯穿于侦查监督工作全过程

徐日丹

本报北京9月15日电(记者徐日丹)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会议室气氛热烈,侦查监督厅干部正在召开座谈会,对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观”进行深入学习讨论。

座谈会上,在讲到大局观时,该厅一位在长沙市挂职一年的负责人深有体会地说,要自觉地把侦查监督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检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要根据国情、社情、民情的发展变化,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

关于核心价值观,审查逮捕一处副处长杨子洲认为,全体侦查监督人员要坚持“三个至上”的信念,始终做到“四个在心中”。要把核心价值观真正根植于每一位侦查监督人员的心中,转化为侦查监督人员的职业意识。

挂职副厅长张伟说,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就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使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人民检察官的关爱和温暖。

针对业绩观,立案监督处处长刘福谦表示,工作中要坚持以数量为基础、质量为生命线、效率为保障、效果为根本、安全为前提,做到五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切实改进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另一位负责人表示,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摆正自身位置,自觉接受监督。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使权力根植于人民,全面代表群众利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在谈及发展观时,侦查活动监督处处长张庆彬认为,侦监部门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素质和能力。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加强专业学习,完善知识结构,以满足执法办案之需。

该厅负责人说,“六观”是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必然要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侦查监督人员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坚持不懈地以“六观”武装头脑,把这一理念切实贯穿于侦查监督的全过程,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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