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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聚焦“菌群之流”:“小碎杂”民生钱全不放过

 2016-01-11 23:00  来源: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题:3吨水泥8袋化肥也贪,“小碎杂”民生钱被“拔毛”——反腐聚焦“菌群之流”

新华社记者杨帆、陈文广、孟含琪

他们不是“老虎”,甚至“蚊蝇”也算不上,危害却着实不小;他们单次贪腐“胃口”不一定大,但涉及经济生活方方面面,伤害群众感情。随着反四风、反腐走向纵深,一批“菌群之流”被曝光在监督聚光灯下。

2015年7月份以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六次月度通报曝光86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资金超12.4亿元。专家认为,党风党纪关系人心向背,唯有灭除“菌集死角”才能让政策红利惠及民众不打“折扣”。

带路费、危房改造补贴:“小碎杂”民生钱全不放过

近年来国家拨付基层的资金品种多、数额大,涉及农业、扶贫、水利、土地治理的项目资金下拨后,有干部就瞅着机会“各显神通”,“民生工程”变成“唐僧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供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8859人,惠农、扶贫项目登记申报、补贴发放等环节易发、多发贪污贿赂犯罪。

一些基层干部占“公家钱”不说,连危房、厕所改造等补贴,甚至低保、扶贫款也占为己有。通报中,河南、贵州、海南、云南、新疆等省区都出现套取强占孤儿、老人、残疾人其低保金、新农保参保金的案件。记者梳理发现,半年里,涉及的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和津补贴问题多达337起,应拨付到群众个人的资金和津补贴被“动手脚”的多达291起。

各项补贴资金遭“贪手”外,基层群众更常被“拔毛”。四川有一村党支部书记在全村更换智能电表时向村民按每块电表10元、收取共2480元“带路费”。四川通报一村小组长将村里3吨水泥搬回家去;甘肃一村委会文书在化肥发放中,扛回家8袋化肥。

“民生钱”揣在自己兜里不算完,江西、甘肃、广西、重庆有的干部还违规用钱给家人办理低保、保险,广西则有村干部将百万元村集体资金拿来“补贴家用”。此外,党员干部贪污挪用相关款项用来“炒股”“理财”的甚至也并非个例,涉及金额从十几万元到上亿元都有。

而据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发生在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贪腐、四风问题实则并不容易被“揪出来,曝光的也许只是冰山一角。

专家表示,基层案件涉及金额和问题呈现出“小、碎、杂”的特点有其特殊性。一是透明度低,不少群众对国家专项资金拨付方式并不了解,全凭村干部“一张口”“一支笔”,村民易吃“暗亏”;二是“四风”异化为“风俗”,村民认为领到了钱,送一两只鸡、摆桌席感谢是“理所应当”,而一些干部也就在“半推半就”间感染“四风”;三是基层组织管理松散,干部容易倚强凌弱,“吃拿卡要”几率高。

活多钱少到处“揩油”“蚊蝇腐败”难管更难查

一头连着上级、一头面对百姓,镇村站所作为国家行政体系的“末梢神经”,是离群众最近的“政府”,也是各项工作集中落实的地方。然而,部分干部表示,如今基层行政事务大幅增多,要操心得多了、干得多,挣得却不多。

记者走访时发现,一般村组织仅有村干部四、五人,每月工资收入800到900块钱,村集体经济稍好些的村仅有1000元左右补贴,基层站所、乡镇工资也普遍较低。“当干部有时候家里都照顾不及,有钱的不愿意揽这活,条件差些的上任之后,肯定想福利和待遇能提高。”有村干部说。

腐败案件不分大小,一分钱也是贪。为村集体干得多、挣得却少,在位时吃点、拿点,一些干部“揩油”却变得“理所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惠农、扶贫领域贪污受贿案件中,侵吞、私分集体资产或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多发,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出纳等两委成员和小组长等干部是主要犯罪群体。

记者在湖南郴州走访时发现,有行政村一年虚用发票套取资金20万元,购买鸡鸭鱼、肉蛋油用于走访和协调,很多账务没有书面材料和证据。基层经管部门工作人员不足,财务制度不完善,合同、票据、保管随意,日常管理本就困难。

由于村干部身份特殊,拿国家俸禄但却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也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拔毛”、“揩油”难以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查处。这类案件取证涉及人员又多、范围广,处理起来难上加难。

此外,家里有地有山,在被发现违纪后,一些镇、村干部并不配合调查。接受组织调查时,抱着大不了我不当村干部回家拿锄头的心态,不敬畏、不配合组织,我行我素、有恃无恐。“我就是个农民,能把我咋样?”

“菌集之地”必须严治防止国家政策红利“打折扣”

苍蝇扑面,对国家形象和百姓感情的伤害最直接,也是老百姓最反感、最痛恨的腐败,是最具离心力的腐败。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扶贫济困力度不断加大,惠民政策“含金量”越来越高。然而,作为贫困群众“保命钱”和减贫脱贫“助推剂”的扶贫助困资金,在一些地方却屡屡遭到“揩油”和“打劫”,个别干部甚至将“扶贫助困”变为“劫贫济私”,让中央政策“大打折扣”。

早在2013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从数月通报看,基层有些不起眼地方着实成了部分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菌集之地”。以查处的案件案值一般不大,但一些侵吞困难救济、建房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款项的行为,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人员众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聚光灯打在群众身边,就能看到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党风廉政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乡科一级看起来没什么权利,但小贪小腐在群众中却能造成极坏影响。”

“群众身边往往都是小问题,但小问题不管不问,大问题源头就堵不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认为,小问题大家“司空见惯”,恰恰说明,小问题的负面效果已经长期存在。

专家认为,让专项资金真正发挥好“保命钱”“兜底钱”作用,防止截留、贪占、挪用、冒领等漏洞,关键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两个方面发力,实现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应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从“上墙”到“上网”,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随机审计,防止一些地方、部门和干部提前做“账面文章”,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稳基层的“钱袋子”。

任建明表示,应针对基层群众的反映,还应及时审查并对群众进行回应,着力解决群众举报“石沉大海”的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进一步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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