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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11:46李云飞
做人就得守规矩,守规矩就是守法,底线就是“法”线。守法的最高境界不是“怕”,而是“敬”。敬“法”才会护法!
我时常想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老话,总觉得意味深长。当今推行法治社会,这“路见不平”就是遇着违法之事,“拔刀相助”就是仗义护法。在我看来,由“怕”到“敬”才会主动依法办事。
一些人之所以“掩耳盗铃”违法乱纪,就是因为只“怕”法、不“敬”法,对“你知我知”的事,伤天害理也不顾,“自欺欺人”地铤而走险,胡作非为,撞“鬼”倒霉了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这样的人不少,自我安慰,自我打气,为了自己的私利,利令智昏,干出连自己都不相信是自己干的事。挖掘他们的思想根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法”没有深刻的认识,总认为自己平安无事。这样一来就会高看自己,低看别人,在利益面前,以身试法,身败名裂。
一名盗牛贼,偷盗了若干头牛都没被人发现,暗暗庆幸。不料“因小失大”,在一次卖几斤牛肉给一位熟人的时候被发现。这位熟人因亲戚的一头牛被盗,怀疑是他干的,于是检举了他。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很快把他捉拿归案。他交代了犯罪事实,被判刑入狱。他说,他也懂法,也知道法律无情,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手,总想不劳而获。他痛悔地说,都是“瞒天过海”的想法害了他,一次成功就收不了手。办此案的一位民警告诉我,他很狡猾,为防万一,玩的是“游击”战术,风声紧的时候,他就躲起来;风声一过就钻出来,猖狂盗牛,连孤寡老人的牛都不放过,可恶至极。这位民警气愤地说,这些盗牛贼从来不考虑别人的痛苦,心狠手辣,见利忘义,还与民警躲猫猫,哪能让他们躲掉?没有破不了的案子,安心侦破,一个也跑不了!
不少人的法律意识还处于“亚健康”状态,没发“病”是因“怕”在起作用,一旦时机成熟,没了顾虑,就会“管不住自己”,跑出来祸害他人、危害社会。这些人被抓获后,都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归纳起来看,他们都不是天生的胆大,而是一次次得手后练出来的贼胆。这种一次次的得手就会助长一次次的胆大,继而形成“抓不着是自己的,抓着是别人的”贼念。正因如此,他们才会越来越忘乎所以、越来越胆大妄为,以至于作茧自缚,拔不出来,自取灭亡!
一些人并不“饥寒”,也起盗心,由小到大,杀人越货;一些人并无“大仇”,也一触即发,伤人身体,夺人生命;一些人“苦尽甘来”,也忘根忘本,为富不仁,不讲道义;一些人并不“愚钝”,也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不知不觉陷入泥潭,变成另外一个人!
敬“法”才会护法,这就是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有了这种可贵的意识和行为,才可能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形成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