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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11:05本报讯 通讯员 杨晓萍 近日,由镇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寻衅滋事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听庭评议。
2012年,罗坎镇的钟某向当地政府提出将其父居住的坛罐厂厂房批给其作为宅基地建房,因该地属于集体所有,未获批准。钟某便多次进京到中南海、天安门等非信访场所走访,被当地公安局书面训诫十余次。另外,以继续上访要挟劝返工作组,索取现金1万余元。
庭审前,检察院公诉人介绍了旁听的基本要求、庭审程序及有关法律规定,便于代表、委员们更好地监督。通过旁听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公开审理程序,代表、委员对公诉案件质量、出庭公诉水平,控辩双方辩论焦点等庭审全程有了直观的感受。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庭审表现对镇雄县检察院出庭公诉进行了评议。他们一致认为公诉人此次出庭质量高、效果好,检察官庭前准备充分,举证质证思路清晰,证据扎实,展示了当代检察官的风采。同时表示,镇雄县检察院推行“阳光公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的良好举措,对于增强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以来,镇雄县检察院已四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公诉人出庭,并进行出庭后的评议,听取意见建议近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