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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蒸发”16年 法官还是找上门

 2015-11-08 08:46  来源: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祖宣 “16年了,没想到还会被你们逮住!陈法官,我佩服你们!钱我给。”近日,在昭阳区,永善县法院大兴法庭的几个法官逮住了16年来逃避执行的王某,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

“我身体不好,今年都73岁了,希望能够执行到这笔款项,了却我有生之年的一桩心愿。”在抓住王某之前,10月16日,申请人蒋某颤抖着双手,向法庭再次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原来,家住永善县大兴镇的蒋某与王某曾经关系甚好,王某还是蒋某之子蒋小某的驾驶师傅。1998年,蒋某用工资及存折作抵押,在大兴信用社为王某借款42000元购买解放牌汽车跑运输。后因王某车辆肇事,无力按时偿还信用社借款,信用社抵扣了蒋某的存款及工资。

1999年,蒋某起诉王某要求偿还借款,法院作出了由王某偿还蒋某借款本息共计44000余元的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蒋某申请法院扣留拍卖了王某的解放牌汽车,得到13200元拍卖款。汽车被扣留后,王某从此隐姓埋名,远走他乡,犹如从人间蒸发,对还应偿还蒋某的30000余元,法院多次执行未果。

“蒋某太不人道,要求法院扣留拍卖了我的解放牌汽车,断了我的一线生路。16年来,我一直在外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很辛酸。今天死人都不怕,坐牢去就是!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再偿还蒋某一分钱的。”在昭通市昭阳区,法官在王某租房内找到王某,王某拒绝偿还蒋某借款,态度坚决。

法官对王某宣布拘留决定,并及时扣留了王某自用的越野车及钥匙。最终,王某东拼西凑,全部偿还了蒋某的借款,法院解除了对王某的拘留决定,退还了王某自用的越野车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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