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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电影第一法”草案启动审议

 2015-11-01 09:47  来源: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许晓青史竞男刘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3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首次审议。舆论称,该草案若最终获通过,将成为中国大陆的“电影第一法”。

中国拥有超过13亿人口,已是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2015年票房有望突破400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幕和票房快速增长的趋势,业内预测中国电影市场规模或将在数年后“超越美国”。

中国亟需一部专门聚焦电影产业发展的立法,这已是业内共识。“这关乎电影产业在中国的现代化程度,加快立法进程,业内期盼已久。”上海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石川说。

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电影领域的开放和改革逐步推进;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院线制改革”;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电影产业化改革加快。清华大学教授尹鸿认为,立法本身可以使改革成果上升到法治层面,固定下来。

据了解,“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理念从提出到酝酿,经历了12年之久。特别是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快。在电影领域加快立法,也被认为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法治化的标志之一。

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理事长、原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认为,通过法律强化中国电影的产业属性、产业意义,将为中国电影的发展壮大带来更强大动力。

根据30日审议的草案,中国将立法规范电影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通过简政放权、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电影产业化水平。

草案指出,电影创作自由应当受到尊重,国家保障电影创作自由。国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促进电影市场繁荣。

针对审查环节,草案强调,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向社会公布。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应当向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草案还规定,进行电影审查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提出评审意见。

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中国拟将电影审查进一步透明化。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潘桦认为,“草案提高了电影审查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有利于推动产业良性发展。她同时指出,保障电影创作自由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为电影产业发展寻求更多创作空间。

针对外界关心的票房监管和版权保护,草案指出,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统计销售收入。未如实统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草案条文还强调,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此外,在中国电影“走出去”方面,草案明确了,国家鼓励企业、其他组织通过到境外合作摄制电影等方式进行跨境投资,依法保障其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简化优化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国家对优秀电影的外语翻译制作予以支持,并综合利用外交、文化、教育等对外交流资源开展电影的境外推广活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草案从整体上体现了立法规范电影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决心,也体现了通过简政放权、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电影产业化水平的决心。

来自官方的数据称,2015年中国商业院线的观影人次已超过10亿,全年有可能达到12亿。分析称,这一数字尚未超过中国的人口总量,因此还有极大的增长空间。

近年来,欧美著名电影企业如环球、派拉蒙、迪士尼、梦工厂、IMAX等,纷纷逐鹿中国市场,希望整合全球一线电影资源,推出富含中国元素的大片。在中国一些电影从业人员看来,中国电影市场正在迎来“一个新的时代”。

“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需要多片种繁荣,既要有《捉妖记》《港囧》,也期待《喜马拉雅天梯》《山河故人》。”尹鸿认为,从电影发展本身看,立法对于整个产业而言是水到渠成,也是一个普及法治意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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