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2017-06-12 10:17昨天是我国首个器官捐献日,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28个城市60家医院同时宣传公民逝后器官捐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我国器官移植供需缺口巨大,器官移植供需比仅1:30。
每年约30万人等待器官
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两年来,公民器官捐赠事业在国家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下,越来越多的人自愿加入到器官移献的行列。2016年,我国公民逝后自愿器官捐赠达到4080例,捐献11296个大器官,捐献数量跃居亚洲第一,PMP(每百万人口的实际器官捐献率)由6年前的0.03上升到2.98。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器官捐献例数同比增长30%,预计全年超过6000例,这意味着约2万名患者将得到拯救。
然而,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患者数量庞大,现在每年约30万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病人中,仅1万多幸运者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供需比例为1:30,缺口巨大。
三大因素困扰器官捐献
“可以说,传统观念在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北京朝阳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善辉表示,对中国人来说,受传统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观念影响极深,很多人在这方面的意愿较低。此外,还有很多签署了捐献同意书的志愿者,最终却未能完成心愿,“很多人在情感上接受不了亲人逝去后,容貌有损坏或是身体有不完整的部分。如果亲属执意不同意,那么器官捐献也是不能进行的。”
其次,捐献机制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贻误了最佳捐献时机。比如现在交通事故的死亡认定,一般都是在所有手续都办理结束以后,再进行尸检并最终得出“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结论,由此导致很多脑死亡逝者的家属在没有解决赔付问题前,不敢做出捐献决定。
最后还有立法上的障碍。中国传统上一直以“心死亡”为判定标准,脑死亡观念尚未被国人广泛接受。善辉呼吁,我国也应该尽快对脑死亡立法。
协调捐献常遇家属指责
发现潜在供体,奔走在有可能出现重症患者的医院,对供体进行医学评估,做家属工作,知情同意签署,供体转运……这些是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日常工作内容。
作为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的兼职协调员,北京朝阳医院肝胆外科主治医生张志华自己也是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对于他的这一选择,家人都很支持,他告诉记者:“只有先说服自己,才能说服别人。”
由于面临法律和伦理问题,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开展起来异常艰难,可以说是走在法律边缘,左右为难。 “我们工作中最大困难就是来自家属的不理解。”张志华坦言,被家属指责也是常事,他曾遇到过比较极端的个案,逝者家属当时不依不饶,声称“既然你们医生能搞器官移植,那么就帮我们换个头……”
马上就访
受益者:“感谢他让我重生”
来自内蒙古的敖先生今年31岁,两个月前,他刚刚完成了肾移植手术。为了这一次移植,他靠透析维持生命,整整等待了5年。
“在得知终于等到合适的供体那一刻,我大脑一片空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敖先生告诉记者,手术后,他身体恢复很快,现在各项指标都好了很多。他的人生也开始有了新的规划。“我在内心非常感恩那位逝去的人,是他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
事实上,相比其他患者,敖先生已足够幸运,目前我国仍有大量像他一样的患者,正在未知的漫长等待中煎熬。善辉说:“透析的时间越长,患者的身体素质就会越差。有很多人在等待过程中,就因并发症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