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时报
2015-07-20 08:52同是一个小区却用围墙隔离起来,就连保安也是其它物业公司
图片 ■ 都市时报记者 郎晓伟
同是一个小区却不能享受任何公共设施
被隔离出来的单元楼道里,通向地下车库的大门已被锁住
滇池源居小区第4栋居民楼本是一栋常见的高层居民住宅,住在这栋的业主王林(应本人要求化名)等人认为,在昆明乃至国内,现在它已成最有特色的罕见楼宇:这栋高18层的居民楼,共有1、2两个单元,今年5月左右,开发商云南序古地产公司用围墙把这栋居民楼的2单元的业主正式隔离起来,共32户。
“被隔离后,我们只能从专门过道回家,无法享受和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甚至不能随意进入小区其他公共空间。这种小区管理方式是变相歧视我们,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给生活带来很多问题。”这些业主说,目前他们奔走在有关部门间,强烈要求拆除这堵围墙。
居民诉说:
一栋居民楼半数业主被“隔离”
在昆明市日新中路和前卫西路交叉路边,有一片主体颜色是黑色的高层楼房区。居民楼外墙上标注了房屋栋数序号,却很难见到建筑物上标注的小区名字。
滇池源居小区的第4栋居民楼矗立在前卫西路路边,高18层,只有1、2两个单元。居民王林的家在2单元。13日下午3时30分,他和好几个邻居各自从家里出来,继续去有关部门反映小区开发商的问题。
据王林等业主回忆:这个小区是2009年开发的,2010年,他从开发商手里买了一套商品房,2011年交房。
“建这个小区时,开发商在小区里靠日新中路那边同时盖了一栋办公大楼,当时听说是一家金融系统的办公楼。我们从开发商手拿钥匙那段时间,开发商已在办公楼周围建了围墙,把办公楼和小区隔开了。不久,开发商把办公楼周围的围墙拆了,在小区第4栋2单元门前地上、第11栋楼旁地上建了围墙。滇池源居小区主要有三类业主,一是这家金融系统的团购房业主,数量占小区业主绝大多数;二是第11栋全部是经济适用房业主,有百户左右;三是我们住在第4栋2单元的业主。” 王林说,“这个小区并不大,从那时起,开发商用围墙把小区分成‘三块’:第4栋2单元业主一块,有业主32户;第11栋业主一块,有业主百户左右;余下的业主是一块,估计有好几百户。”
“刚围起来的时候,整个小区只是一家物管公司负责物业服务,我们可以随意到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散步、休闲、乘凉、能使用公共停车场。”王林说,“但今年5月左右,那家金融系统的办公机构搬到那栋办公楼里后,小区就发生很多变化。原来的物管公司被换掉,由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小区内金融系统业主的物业服务。而第4栋2单元、第11栋,则由小区对面的未名城小区里的昆明君安物管公司接手物业服务。小区道路在金融系统业主那边,那里绿地多、绿化良好,有休闲凉亭、景观、地面停车场,还能使用公共地下停车场等。而我们32户所在地,除了一条狭窄过道外,根本没有公共设施。我们再也不能使用小区的地下、地上公共停车场,以及其它公共设施。”
王林说,他们已向开发商反映过多次,开发商说,两边意见不统一,很难协调解决。
实地探访:
同一栋居民楼有两个“管家”
这个小区居民楼外墙标注栋数序号的字体与版式均一致,小区2号大门口附近,一名保安穿深色保安制服,另一名保安穿浅色保安制服。着深色服装的保安“为那边”服务,着浅色保安服的保安“为这边”服务。踏入小区大门口,就能感受到同一栋居民楼的“分治”状态。
2号大门一侧有条通道,通道只有大约2米宽,长50米左右,直通房屋背后的2单元门口。通道只有一个出口,形状不太规则,过道尽头要宽些,最宽处5米左右。通道一边是随地形逶迤的围墙,围墙比通道长5米左右。
就是这堵围墙把第4栋居民楼与小区其它地方分成了互不相同的两部分,置身其间,这条过道活像中国象棋棋盘上的“楚河汉界”。
第4栋2单元,只有围墙边有一段30厘米宽、估计二三十米长的花坛。一名业主说,起初,那里并没有绿化带,建围墙时,才搞了点“意思而已”的绿化,隔开后,他们拥有的绿地率根本达不到审批过的小区绿地率。记者从昆明市规划局等网站上查到滇池源居小区的有关公示信息:A1地块:33306.83平方米;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697;建筑密度≤28%;绿地率≥45%。
这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业主入住当初,电梯下通地下室,不过,现在电梯到1楼就停了。通往地下室的过道门口在电梯轿厢门旁边。地下室通道门上贴着“封条”,封条上署名为:“深圳市明喆物管公司××××管理中心封”,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王林说,地下室是停车场,但不准他们32户业主使用,所以把地下室门封锁了。
在高层处一户居民家中,记者透过窗户观察,小区有房屋共有房屋10多栋,除了那栋办公楼外,几栋高层居民楼、小区的一片别墅区被几栋高层居民楼遮挡。被业主叫“那边”区域里,绿地多和好而绿意盎然,还有凉亭、假山等,有些树粗到一个人都抱不过来。
4栋的其他业主说:“小区竣工后,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开发商才筑起了这堵围墙。开发商建这个小区时,昆明市政府对商品房小区的泊车位配比要求,每百平米住宅不低于0.5。开发商这种做法使第4栋单元业主享有的绿地率、泊车位根本达不到要求。我们希望辖区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我们已经向昆明市长热线、消防等部门反映过,昆明市长热线已经转到西山区住建局处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两家物管公司:
都不知道消防监控系统归谁管
王林说:“小区的消防监控系统一设在小区的中心控制室,‘那边’的物管公司没有收我们的物管费,跟‘这边’的物管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边’楼宇安装的消防监控系统成了摆设,也没有专门的消防通道了,这对发现火情、及时扑救火灾十分不利。”情况到底怎样,记者做了进一步了解。
昆明君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第4栋2单元的物业服务。该公司一名物管人员说,小区的消防监控系统是设计在一起的,并没有交给该公司管理,仍在滇池源居小区中心监控室里,该公司的物管人员管不到,对第4栋2单元消防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就更不清楚了。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说:“公司是应要求接手小区里这家金融系统业主的物业服务工作的,至今开发商没有把小区消防监控系统移交给公司管理,也不知道滇池源居小区第11栋、第4栋2单元的消防监控系统是否接入了我们的中心系统。”
针对第4栋2单元业主们反映的情况,15日下午,云南序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说,该事件正在解决,但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律师说法
业主有权享受
小区公共设施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说,同一个小区的业主有权共同使用小区的附属公共设施。如果在小区内划出若干区域,只有部分业主才能使用公共设施,其他业主不能使用,这样的划分是有问题的。一个小区依法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这样划分对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有问题的。原则上一个小区只有一个物管公司,一个小区也可以由两家物管公司合作提供物管服务,按照签署协议的明确分工来服务。业主购买商品房的公摊部分,包含休闲设施、绿化绿地等。如果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通过竣工验收后,再在小区划分出不符合当初规划要求的区域,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要求主管部门查处,重新作出调整。
新闻延展
西山区住建局:已接到业主反映情况
记者致电西山区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说,是否允许开发商在一个小区做这样的划分管理,没有的明确法规。小区内可以划片区由不同的物管公司管理,但不可以这样来做内部划分。滇池源居小区已有业主向该局反映了小区存在的情况,该局正在调查。这样的划分,如果符合规划部门当初的规划,开发商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业主有异议,住建部门无法解决;如果不符合当初的规划,该局可以协调解决。
都市时报记者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