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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采购汽车 维修与应用实训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3-20 09:13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采购汽车维修与应用实训设备 竞争性谈判公告经镇雄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委托,我中心依法对采购人所需汽车维修与应用实训设备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编号:

ZXCG2014-20

二、采购单位:

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

三、采购项目名称:

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采购汽车维修与应用实训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预算价:47.78万元(包括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三)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四)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生产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报名时提供复印件,谈判会议现场提供原件,主要设备包括:故障诊断与检测整车教学系统、SDI电控柴油发动机实训台、汽车驱动与传动系统综合实训台)。

(三)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若是经销企业提供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可以是合同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五)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谈判需要)。 3.主要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经营企业参与谈判需要) 4.法定代表人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和退还。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2月05日下午3:00。

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评标厅。

九、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上同步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雄县职业高级中学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道洋 联系人:王芬 电 话:18987856996 电话:0870-31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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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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