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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 用于个人事务的需要偿还吗?

 2025-03-28 09:3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事务的需要偿还吗?

【身边案例】周某与刘某结婚前,周某便欠有20万元的外债未还,婚后经过双方努力积累了一些存款,后债权人找上门要求周某归还债务,周某与刘某商量后,刘某同意就夫妻共同存款出借给周某用于偿还婚前债务,并签订借款协议。后双方离婚时就该借款是否应归还产生争议,于是刘某咨询,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事务的需要偿还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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