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5-03-13 09:55为增强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昭通市制定“六个精准措施”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精准识别建立范围。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在建及生产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批发,民爆物品生产、运输、使用,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水上)运输企业,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物业管理,养老(敬老)院;其他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业。
精准界定报告范畴。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少必要的防护装置,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信息等;环境因素。包括照明不足或过强,通风不良无,地面湿滑等;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包括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
精准搭建报告路径。明确受理报告事故隐患的部门、人员、途径。生产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公示受理报告事故隐患的部门、人员、途径,让从业人员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建立报告核实整改台账。要明确专人收集整理报告材料,包括报告编号、报告时间、报告人信息、报告内容、核实结果、整改情况等。
精准落实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可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项奖励金,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设置奖励标准。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方式及时进行奖励,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及时兑现奖励。报告事项查证属实后,及时发放奖励,一般不超过60个工作日。
精准实施报告监督。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报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泄露报告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报告奖励结果等信息,任何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报告人的报告和打击报复报告人;严肃处理虚假报告。报告人应对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精准开展宣传引导。能力提升培训。包括安全文化教育、安全法规和标准培训、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应急处置和救援培训;意愿增强教育。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隐患。
供稿:昭通市应急管理局
一审:马丽
一校:昭通市应急管理局
二审:聂学虎
二校:胡远松
三审:陈允琪
三校:杨杰
终审:马燕
监制:罗旭
总监制:武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