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5-03-09 21:51【有事要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身边案例】刘某与妻子龙某购买了住房,但没钱装修。刘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孙某借款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后刘某与龙某因感情破裂打算协议离婚,但就刘某向朋友孙某借的25万元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刘某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