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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丈夫可以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吗?

 2025-03-04 10:0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丈夫可以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吗?

【身边案例】李某与钱某婚后不久,钱某便怀孕,因钱某正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担心过早怀孕生子影响自己在公司的升迁,于是擅自中止妊娠。李某知道后十分生气,双方为此争吵不休,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钱某问,丈夫可以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吗?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郭倩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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