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 的赔偿,属于什么财产?

 2025-03-03 10:15  来源:昭通发布

【有事要问】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什么财产?

【身边案例】罗某与刘某结婚后不久,罗某便外出打工,在工地做工时不慎掉进深坑摔断右脚,后获得21万元赔偿金。后两人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刘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平分21万赔偿金。罗某一分钱都不想分给刘某,但心里没底,于是咨询,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来源: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王朝飞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值班编审:马燕
审  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王朝飞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