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发布
2025-03-03 10:15【有事要问】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什么财产?
【身边案例】罗某与刘某结婚后不久,罗某便外出打工,在工地做工时不慎掉进深坑摔断右脚,后获得21万元赔偿金。后两人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刘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平分21万赔偿金。罗某一分钱都不想分给刘某,但心里没底,于是咨询,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来源: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