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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昭通·法治 | “守红”不辞行路远 ——记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025-02-24 10:44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年来,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紧扣精彩书写扩红、增绿、育人、兴城、富民“五张时代答卷”,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打造“秉承初心·守红护绿”的党建工作品牌,用心守护心中那一抹红色的光芒、眼中那一片醉人的青翠。

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现有3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他们中既有从检30年以上的“老检察”,也有入职不满5年的“小年轻”。在神圣的职责与艰巨的任务面前,“老中青”齐发力、“传帮带”解难题、“共一程”干事业,这个小部门已然淬炼成了本领强、能干事、作风硬的坚强堡垒。

部门虽“小”,但在“守红护绿”思路的引领下,他们立足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截至目前,办理民事监督案件607起,帮助农民工讨薪469万元;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08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7起;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28起。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结合办案实际拍摄制作的视频《以法之名守护英烈荣光》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展播……

红色资源不容失管 一砖一瓦说传承

1935年,中央红军一渡赤水,向威信县扎西集结,召开了彪炳史册的“扎西会议”。红色成了威信最厚重的底色,“守红”是威信检察人义不容辞的使命。

2020年3月,针对威信县范围内烈士陵园和烈士墓在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检察部主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我们先后查阅了昭通市烈士陵园现状调查表、威信县烈士陵园和分散烈士墓情况汇总表等资料,并以此为指引,深入烈士陵园、烈士墓地进行实地走访勘验……”其间,第三检察部的走访足迹遍布全县10个乡镇48个村(社区)。

完成一系列调查工作后,第三检察部根据调查事实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最终,各部门全面配合、通力合作,针对全县58处烈士纪念设施制定了科学可行的修缮方案,落实修缮资金270余万元,完成对县内3处烈士陵园、3座烈士纪念碑和47座零散烈士墓的修缮,并将19座零散烈士墓迁入扎西红军烈士陵园。这一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并于2022年5月在正义网进行发布。

保护红色资源需要多方参与,形成常态,久久为功。持续深入的保护工作,为第三检察部积累了丰富的“守红”经验,也让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深切认识到凝聚共识、发挥合力的重要性。

在第三检察部的沟通协调和积极推动下,2024年5月,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红色资源保护联席会,会签红色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同年7月,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化和旅游局、水田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共同对威信县长征文物和长征文化资源开展调研,详细了解革命文物的保护现状,并围绕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讲,让保护红色资源的氛围浸润威信的各个角落。

群众利益不可小觑 一点一滴见初心

红色,也是为民初心的颜色。解民忧、纾民困、护民利、暖民心,正是第三检察部坚定“守红”的重要内容与抓手,更是他们维护民生民利的一份情怀。

2023年3月,晋某等10名农民工在某公司承包的某工业园区内从事砌墙作业,用工方在支付部分工资后,尚有4万余元工资未支付到位。多次追讨无果后,晋某等10名农民工向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事关群众利益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为了让农民工及时拿到“血汗钱”,第三检察部迅速与劳动监察部门召开座谈会,凝聚工作合力,梳理办案思路,研判取证方向。同时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厘清用工关系,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并让农民工、工程承包方就用工时间节点、欠薪数额等细节问题进行核对核实。此外,第三检察部还向工程承包方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讲,重点围绕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形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履行支付义务。

随后,在历时14天的“检察监督+劳动监察”携手联动下,晋某等10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1年多的工资。农民工代表激动地连连道谢:“多亏了检察官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才顺利得到被拖欠的辛苦钱……”

类似的感谢,第三检察部的干警们听过不少。“听到群众的感谢觉得很暖心,看到红色资源得到保护也觉得很骄傲。但我们干检察工作不能只是奔着感谢和骄傲去,不能忘了初心。”在他们心中,“守红”守的是红色资源熠熠生辉、红色文化润泽心田、红色记忆历久弥新,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平安法治、万家灯火、美好生活的愿景。

生态环保不敢大意 一山一水总关情

威信县地处赤水河上游,有着“红色扎西·赤水明珠”的形象定位。在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的眼中,浩浩赤水流淌的是灿烂的历史文化,也是威信检察人尽心“护绿”的责任与担当。

2022年4月,龙某等4人贪图口腹之欲,在赤水河支流的扎西镇大河村雷家寨河段用渔网捕获宽鳍鱲31尾、鲫鱼1尾,被公安机关查获。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依托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线索移送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受理审查后,认为龙某等4人使用禁用捕捞工具在赤水河流域禁捕范围非法捕捞的行为,对捕捞水域的鱼类资源造成了破坏,于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12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龙某等4人拘役3个月、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破坏生态赔偿金3217.8元,向赤水河流域(威信段)投放价值9653.4元的特定种类鱼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健全的机制、顺畅的沟通、良好的协作,则是“护绿”的重要保障。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过程中,第三检察部着眼于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检察业务与各方力量的协同配合,构建互动、互学、互助、互促、互进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2023年4月,第三检察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打通不同检察业务条线间的界限,牵头完善了《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2020年8月,经主动请示汇报、多方沟通协调后,推动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台《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围绕县域河流生态保护,第三检察部全力推动威信县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协作机制》;邀请双河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县水务局、河长办等单位召开赤水河流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共同就赤水河保护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商讨;联合威信县河长办制定《威信县全面推行“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对威信县境内的重点河(库)开展联合巡查……

“守红”定会红胜火,“护绿”必然绿如蓝——这是一个“小部门”的大抱负,也是一番“大作为”的小缩影。而心怀抱负、积极作为的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继续在“守红护绿”的道路上,挥剑如虹、御风而行!


文图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马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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