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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一小区违反城市绿化条例被查处

 2016-06-13 09:30  来源: 南京日报

    今年3月,市政府下发决定,将原本属于规划、园林和公安交管部门的32项处罚权移交城管部门,一个多月过去,这批处罚权运用情况如何?昨天记者跟随雨花台区城管执法部门,对一起小区违反城市绿化条例,不设置绿地平面图案例进行查处,这也是“移权”后,全市城管部门查处的首起案例。

    永久绿地须立标识,不少小区不达标

    这处受到查处的小区是位于板桥新城的朗诗绿色花园二期,共有15栋住宅楼,3万平方米绿地,绿化率40%。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绿化品质不错,也有工人修剪维护,但就是看不到具体标示绿地面积、范围的公示牌,仅在小区入口处有一个简单的示意图。

    “小区设立绿地平面图,公布绿化详细信息,这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绿化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板桥新城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绿地平面图在项目建设时就该竖立起来,其作用是督促开发企业、物业单位恪守设计标准,兑现对居民的承诺,“设计方案一定,就是永久绿地,不能打折缩水。绿地平面图对管理部门执法和居民维权来说都是依据”。

    “我们不知道还有这条规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刘超表示,前两天被城管检查责令整改后,他们已经设计制作好了新的绿地平面图,这两天就能安装到位,“连小区里有几棵大树都标在上面。”

    雨花台区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按照《条例》,2013年以后的竣工交付的小区,必须要设置绿地平面图,但从目前情况看,很多小区都不知道,对此,城管部门将加强检查,对限期整改还不到位的,可以处2000到2万元罚款。

    “最大变化就是城管进工地了”

    小区是否设有绿地平面图,原来归园林部门管,此次作为32项处罚权之一,一起移交到城管部门,并下放到11个区执行,连同过去已有的处罚权限一起,现在一支基层城管执法队伍仅处罚权限就有近250项。

    “最大的变化是城管以前只走街巷,现在也进工地了。”雨花台区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江忠明告诉记者,绿化违规相对来说还比较容易发现,其他诸如原来规划部门管的“地下管线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擅自改变规划违规施工的”等,都需要城管队员到工地现场查处。

    接收这些处罚权后是否运用“自如”?江忠明表示,一是要熟悉相关法规,32项处罚权背后的一大摞法规条款都要熟记,不能边翻资料边查处;二是要有专业知识,对规划、管线、工程施工等业务要内行,能看出问题;三是交了权的原有部门要配合,“对违规的建设单位,我们上门索取规划资料,对方不配合怎么办,这就需要掌握相关资料备案的部门和我们及时对接,信息共享”。

    正在建设与原部门对接的信息共享平台

    对基层执法单位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人士介绍,32项新接收的处罚权目前已在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始运行,但真正运行顺畅“还需要一个熟悉磨合的过程”。

    记者了解到,从正式“移权”开始,市城管局就组织对各区基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培训,由于涉及人数众多,目前培训仍在进行。城管部门也正在建立与原先执行处罚权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内网连接后,方便基层执法队伍查询相关资料信息,为现场执法提供对比和参照。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对32项处罚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找出对策,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效能。本报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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