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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继伟:房地产税还在立法阶段

 2016-04-26 10:51  来源:地产中国网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表示,财税改革有些没有达到预期,需要各方共同推进。楼继伟同时披露了房地产税和个税改革的最新进展:房地产税还在配合有关部门在立法阶段,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提出方案。

税制改革进度稍慢 房地产税还在立法阶段

针对舆论有关“财税改革推进速度低于预期”的疑问,楼继伟表示,财税改革总体来说是达到了进度的,不过税制改革要比原来预期稍慢了一点。比如,去年政府工作报告就讲到力争完成“营改增”,但是去年并没有力争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了我们时间表,没有“力争”两个字了,也就是说,这是任务鞭策。总理去年讲“力争”,今年5月1日的军令状已经下了。楼继伟说,主要税种的“营改增”今年一定要完成。

对于下一步的改革,楼继伟表示,要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所谓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这是个大事。原则上说,应当在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再做。另外,地方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房地产税还是在我们配合有关部门在立法的阶段,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提出方案。其他一些地方税的改革有的在进行,有的还在进展中。因此,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这样的改革是有前提条件的。

个税改革草案已上报 房贷利息支出将分类扣除

对于个税改革方案时间表问题,楼继伟表示,我们多次提高了工薪所得税的起征标准,所谓的“起征点”实际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

那么带来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楼继伟认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方案报了国务院,做法是要分步到位。

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没有做到是因为复杂,要把个人所有的收入,现在有11项收入要综合在一起,不是简单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要做分类的扣除。比如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基本生活、一套房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要抚养一个孩子,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放开两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费用标准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多点,小城市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

我们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范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首先税政就比较复杂,然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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